各位研究生:
本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部分)时间安排如下:
科目 | 时间 |
自然辩证法 | 2023年5月10日14:00-16:00 |
工程伦理 | 2023年5月10日16:15-18:15 |
具体考场座位信息详见附件,也可以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培养管理-考场信息查询中查看。
备注:
1.请所有考生携带两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原则上不允许参加考试。
2.请考生在考场按照学号“S”型依次就座,不得随意调换位置,考场有两个及以上学院的,分区按学号就坐。
3.考生在考场内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具有存储、编辑、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否则按照考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不予授予学位。
4.各考场考试名单详见附件和系统,不在名单中的学生请于5月5日到实验综合楼1605办公室柳老师处修改。
5.无法考试的学生,请于5月5日前及时办理缓考手续(研究生院官网下载缓考申请),未办理缓考申请且不参加考试者按照旷考处理。
附件: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