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参保大学生门诊费用 | 一、一般门诊
1、校外(二级以上医院)就医提供门诊病历、门诊发票、用药清单(或有单价处方)及检查报告、化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2、校医院就医需要提供门诊病历或处方、盖章收据等;
3、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费用支付用);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二、住院门诊二次报销:
1、提供病历、住院病案、出院小结(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及医保结算清单(药品);
2、提供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正反两面,费用支付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 紫云路校区:每月第一、第二个星期三下午2:30~4:30
金寨路校区:每月第三个星期三下午2:30~4:30 | 紫云路校区:常用主教学楼1208教室(或其周边教室)
金寨路校区:常用D教学楼109室(或其周边教室) | 12月份起报销新学年度的门诊费用,每年9、10月份补报上学年度门诊费用 |
3 | 教职工 | 1.校内:门诊发票。
2.校外门诊:需提供校医院转诊单、就诊病历、门诊发票(注:电子发票按日期排列,多次报销只收取上次报销日期之后的发票)、取药清单、检查费用清单(一般在电脑打印发票上、中草药需附电脑打印清单、中医理疗需附理疗清单)、检查报告单等。
注:异地就医需医院或医保办出具转诊单,非在编人员需至人事处打印门槛费证明。
3.住院报销
需提供住院发票原件、医保结算清单、费用清单。
注:异地住院(需提供医院或医保办转诊单,时效为一年)请自行复印发票及费用清单,原件医保办收取,校医院收复印件。 | 1、每年医药费报销时间为:4、5、6、10、11、12月的11-20日,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及新生体检期间不办理报销;
2.每年3月份11-20日报销上年度未能及时办理报销的门诊和住院医药费,请各位教职工按时前来办理报销,逾期不再办理。 | 北区校医院保健科唐医生(二楼104室);南区校医院门诊三室(梁医生)。 | 材料请用回形针固定,请勿自行粘贴或装订。无法报销材料会短信通知,请及时取回,逾期易丢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