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实验室化学品和气体采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与审批
1.所有教学实验室化学品和气体需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http://219.231.15.92/)申请,在招标确定的单位采购,否则不予报销,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1。
2.普通化学品采购申请由实验中心主任和院长审批,危险化学品和气体采购申请由实验中心主任和院长审批,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管制类化学品申购还需在公安系统(附件2)中完成报备审批后方可采购。
3.所购化学品和气体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各实验中心预算(附件3)。
二、送货和入库
审批完成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通知各供应商。化学品直接送至所在学院危化品储存室,由申购人和危化品储存室管理员共同验收登记入库后,方可领用。
用气单位应与供应商签订气瓶租赁安全协议,一批一签(附件4)。安全协议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方可送气到指定地点。
三、领用与使用
化学品使用时,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中办理领用申请,经危化品储存室管理员和中心主任审批通过后,方可出库。
化学品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在平台中进行使用登记,未用完的需及时归还至危化品储存室。
四、报销
每学期末,由各实验中心汇总,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对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联系人:邢栋 18019903113 48504418(QQ)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