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支部的出勤,保证支部的团结,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本考勤制度适用于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有学生党支部。
一、组织生活要求
1、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因公事外出或因故不能过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党支部请假获准。
2、党员在参加组织生活时应有端正而认真的态度,认真学习,积极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意听取别人的汇报,敢于暴露自己的思想,接受同志的帮助。
3、凡支部大会或支部组织的活动,都要对参与人员实行考勤,考勤具体工作由纪检委员负责。
二、考勤方式
支部大会或支部组织的活动规定时间准时点名。点名时杜绝一切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否则,一经查实,按支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考勤结果的处理和意见
1、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迟到15分钟作缺席处理;累计迟到、早退3次视为缺席1次,并依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请假必须提前递交书面申请,经支部书记同意,并将书面请假条交考勤员登记方为有效。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准请事假。
3、考勤员须按次登记“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有学生党支部考勤表”,每学期对支部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公布通报,并结合相关制度对每位成员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