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支部的重要职责,是增强党支部战斗力的重要措施。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党员教育
第一条 党员教育的基本目标: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提高党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第二条 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的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方面教育。
第三条 党员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1)系统性教育。集中一定的时间,对党员进行系统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以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党校”就是一种系统教育形式。
(2)经常性教育。结合实际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一种思想教育活动,上党课就是一种基本形式。
(3)多样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以达到教育党员的目的。 努力探索在学生公寓、学生社团组织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新形式。
第四条 党员教育的实施
实施党员教育,必须坚持突出党性和思想性,解决党员思想入党问题;理论联系实际,讲求针对性和教育实效;以正面教育、自我修养为主;把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相结合起来。
(1)党支部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及发挥作用情况,分析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
(2)各支部要将党员教育管理计划列入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中,使党员教育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党支部需根据计划定期检查执行的情况,以便随时充实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4)党支部的党员教育工作每年总结一次,总结经验,找出不足。
第二章 党员管理
第五条 “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总支、党支部管理教育监督党员的基本形式,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根据工作需要,“三会一课”活动也可随时进行。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进行。要求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第六条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参加支部组织的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党小组一般每三个月举行一次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一次。
第七条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党员要在组织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寻求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每一名党员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都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第八条 党员交纳党费。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每半年一次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组织委员要定期公布党费交纳情况。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九条 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
第十条 发展工作。按照组织发展制度和程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定期分析研究培养考察情况,提高新党员质量。要注重做好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定期上党课,明确目的要求,端正入党动机。
第十一条 党员因毕业、离职、出国等原因离开原支部需要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