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科基秘〔2024〕29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安徽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努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增添强劲动能,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气象局mg电子游戏官网_mg老虎机游戏-电玩城下载设立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的协议书》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1.省自然科学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是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相关要求。
2.2023年到期且按要求提交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
3.已申请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
三、时间要求
1.项目申请人注册登录安徽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点击“办事大厅”进入,点击“省自然科学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类别进入,点击“业务办理”开展申报工作,并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附件全部材料合计总页数不超过40页,其中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附件材料按规定扫描成PDF上传。
2.依托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示并推荐。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申请人下载打印书面材料(A4幅)提交依托单位,依托单位进行系统审核推荐,并形成项目推荐函(一式两份),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统一送(寄)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邮编230001)。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书面材料。
3.项目申报从2024年9月24日开始,并于2024年10月23日17:30结束,逾期不再受理。请相关人员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尽量避开申报高峰期,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造成上传失败等情况导致错过申报。
4.请各依托单位于2024年10月24日前完成系统审核推荐,并于2024年10月25日前完成项目推荐函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
四、联系方式
申报工作联系电话:0551-65370087、65370092
项目指南联系电话:0551-64696835、62290056
材料寄送联系电话:0551-62999803
信息系统咨询电话:0551-66161997
附件: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江淮气象联合基金项目指南.docx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