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安庆市委批准,安庆市纪委监委对中医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郭川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川明在担任市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安庆医专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期间,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令智昏,大肆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取高额利息;贪财好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药品及药疗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科室承包、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郭川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川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来源:安徽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安庆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