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事无论大小,都是靠一点一滴干出来的。我们在浙江采访调研的最大感受,是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既要讲方式方法,更要重真干实干。
早在2005年4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强调指出,“做到‘走在前列’,就要干在实处”。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调研时再次强调,“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站位新时代,浙江时刻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干在实处”的殷殷嘱托,努力在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水平上更进一步。着眼高质量,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先行经验,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浙江之干”彰显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当好“重要窗口”建设的推动者、保障者定位,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着力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意见、倒逼改革、完善制度,各项工作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的好势头,不断为“重要窗口”建设提成色、添亮色。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务实作风。从纠治“四风”一刻不停寸步不让,到深化拓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再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稳中求进、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一锤接着一锤敲,一茬接着一茬干,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释放了“干在实处”的鲜明导向。群众办事,干部跟跑;群众下单,党员接单;百姓问政,干部勤政。采访中我们深切感受到,浙江各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将“干在实处”刻在骨子里、融入血液中,说到做到、干就实干、干就干成,务实实干形象深入人心。浙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尽责、注重学思践悟,边实践探索边总结提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努力做到站位更高、视野更宽、举措更实、优势更多、本领更强,以实干的劲头、排头的标准,展现浙江纪检监察干部的精气神。
干在实处,实现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更要在措施上务实、方法上切实、推进中求实。既因势而谋,更顺势而为,浙江的一些实践探索和务实举措具有一定借鉴意义。比如,立足建设“重要窗口”的新征程,浙江省纪委监委提出到2022年重点形成12项与“重要窗口”相匹配、与中央纪委工作要求相符合、具有浙江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再如,全省各级纪委监委以推动各地加强清廉村居建设为突破口,从4个方面明确20条重点任务,深入整治农村微腐败、规范基层微权力、弘扬清廉价值观,有力推动基层治理工作。此外,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创造性运用到纪检监察领域、打造“数字纪检监察平台”、创新完善村务监督“后陈经验”、推行小微权力清单等基层治理机制,这一系列务实举措,有效激活了基层监督的神经末梢。
全面从严治党水平如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效果怎样,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我要为纪检监察干部点赞”“感谢纪委监委,这几年干部更务实了”……闲谈之中听民意,点滴之中看变化,采访中我们真切感受到了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的真心认可。群众关注什么,纪委监委就紧盯什么,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路径,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
物有甘苦,尝之者识;道有夷险,履之者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一个深学笃用、知行合一的过程,各项工作要走在前、创一流,无不需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更扎实的工作举措,更高质量的工作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强保障。(来源:中国纪检监察 刘来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