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与匈牙利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人员通过该项目赴匈牙利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不超过200人/年
二、选派类别
本科生:留学期限24-48个月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0-72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12-24个月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48个月
参与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学习。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奖学金(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本科生和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
6.语言须满足外方语言要求,具体条件请见项目指南。
7.博士研究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导师邀请信。
五、其他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者,须于2025年12月5日至16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同时,于2026年1月15日14时前(匈牙利时间)登录匈方网上申报系统(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完成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六、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匈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匈方通知为准。未被录取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凡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同学,请于2025年12月12日17:00前与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或前往国际交流合作处(徽智楼9202)面洽。
联系人: 黄静
联系电话:0561-63828017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12月0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