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由公管学院舒林博士主持制定的《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0)版》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被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用。
该成果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精神,响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满足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日益增长的行政执法需求而制定的。成果逻辑清晰、结构合理、重点突出、内容齐全,受到了安徽省住建厅领导、省内各地市相关单位以及行业专家的高度评价。2020年12月29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建法[2020]98号发文全省执行。(审稿:丁仁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