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安排
1.通知考生
3月29日下午下班前,工作人员联系考生,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2.资格审核
4月1日上午8:30,请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相关材料到逸夫楼5117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学院公章;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3.专业课笔试
3月31日(周五)前,学院安排工作人员根据复试学生数印制专业课笔试试卷。
4月1日下午13:00开始,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加盖学院公章的准考证,有序进入逸夫楼一楼5118教室进行专业课笔试考试。
专业课笔试的监考教师安排、试卷分发与装订、阅卷、统分和登分等环节由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笔试结束后在逸夫楼进行阅卷等相关工作。
4.面试(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月2日9:00,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逸夫楼5118候考室,抽签决定复试顺序。复试地点设在逸夫楼5119、5120教室,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按顺序进场参加面试。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