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4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将于11月中旬开始,请各学院大力宣传、积极动员并督促学生认真参加测试。
一、测试对象:全日制在校21、22、23、24级本科生(不含专升本)。
二、测试地点:
南校区:篮球馆、田径场
北校区:风雨操场、田径场
三、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50米跑、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四、测试时间:21、22级全体学生及23级体育课中级班学生测试时间为课外活动及周末(具体安排见下表),23、24级体育课初级班学生由体育课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学生按指定时间段到达测试地点参加测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测试须填写免(缓)测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表格填写完整附上证明材料由辅导员签名并上交学院,学院盖章后于2024年12月1日17:00前连同《免、缓测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统一交至体育教学部体测中心(南校区体育馆302),不接受学生个人提交材料,电子版(附件2)通过电子政务发送给体育部彭圣堂老师。经体育部核准通过者,统一盖章并录入系统(步道乐跑APP查看),可免于参加本年度测试,缓测学生需参加补测、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测试学生务必带上校园一卡通(或出示步道乐跑二维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需出具纸质版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及肺活量吹嘴,一卡通照片清晰的可不带其它证件,不清晰、粘贴照片及无照片的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纸质版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电子照片一律无效,为避免代测长跑测试前需收集证件并逐一检验,请参加测试学生积极配合。
3.若遇阴雨天气,室内项目照常进行,室外项目另外安排时间测试。
六、免(缓)测规定:
1.学生因临时生病、受伤的,必须持有校医院开据的不宜剧烈运动证明,并加盖校医院章;
2.有残疾和疾病无法进行运动,必须持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病历或诊断证明(复印件即可);
3.先天性疾病及慢性病需要出示三甲医院病历或诊断证明(复印件即可);
4.住院病人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
5.符合第1条者只可申请缓测、符合2—4条者可申请免测。
七、咨询电话:0551—63828183。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免(缓)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
体育教学部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